四川/南充-2025-10-1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平安渡运”渡船采购(四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永洪船舶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达强商住楼*号楼*层
被投诉人:南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部县益民西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部县桂福路**号三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远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部县交通运输局****年“平安渡运”渡船采购(四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 采购包*:“履约经验”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以来的*个履约经验证明材料得**分(其中*、传统能源船舶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提供*个得*.*分,最高*.*分;*、新能源电动船舶履约经验证明材料每提供*个得*.*分,最多得*.*分。)注:类似履约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该合同项目船只的船舶检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具有歧视性、排斥性、限制性、倾向性,有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须删除或修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交货地点:南部县升钟湖。明显存在歧义、重大缺陷,须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依据《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实施方案:④船舶建造施工的技术、质量的档案管理方案;②标的物的主要设备设施的安装工艺;明显存在歧义、重大缺陷,须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南部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