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5-10-13 00:00:00
某部智能柜项目意向公开(*****************)
某部智能柜项目意向公示
我单位拟对智能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智能柜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四、项目概况:详见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万元(大写:肆佰贰拾万零壹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叁分整);
*.最高限价:***.******万元(大写:肆佰贰拾万零壹仟捌佰捌拾柒元伍角叁分整);
*.本项目确定 * 家供应商成交。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询价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该合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恶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欧先生
办公电话: ***********
九、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和内部网络发布。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