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经济开发区龙洞产业园A区(原电子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第2次答疑澄清
2025-10-13
贵州/黔南 变更澄清
独山经济开发区龙洞产业园A区(原电子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第2次答疑澄清
贵州/黔南-2025-10-13 00:00:00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独山经济开发区龙洞产业园*区(原电子工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项目编号:********************。现对招标文件中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记录表,第**页第(*)安全管理负责人变更如下:

原内容:(*)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专职安全员*人 (按住建部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数量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合并计算)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 、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考核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现修改为:*)安全管理负责人:*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专职安全员*人(可与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 。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证) 、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管理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考核证所署单位以及缴纳养老保险单位为准。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贵州非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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