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0-13 00:00:00
一、入场交易并发布采购(征集)公告
*.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入场交易
(*)由财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纸质文件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
(*)采购(征集)公告纸质版(加盖采购人公章)及电子版(***文档加盖采购人公章);
(*)采购(征集)文件纸质版(加盖采购人公章)及电子版(***文档加盖采购人公章);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申请表》(加盖采购人公章);
(*)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公章);
(*)其它需要补充的资料(如有,例如邀请函、清单、图纸等,***文档加盖采购人公章或纸质版加盖采购人公章)。
*.以上资料由交易业务组交易管理员进行形式核验,对存在问题*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经代理机构修正后提交至交易管理员,交易管理员出具核验意见后,处(组)室负责人于*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并提交信息处通过线下发布采购(征集)公告,采购(征集)文件、清单(如有)、图纸(如有)等在公告附件处一并上传。
二、采购(征集)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登录中心官网,按采购(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法下载采购(征集)文件。
三、编制投标(响应)文件
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要求编制并生成投标(响应)文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潜在供应商按采购(征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标
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征集)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自行组织开标活动。
六、资格审查(如有)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提交《资格审查人员信息表》至交易运行组交易见证管理员。开标完成后,采购人(代理机构)清场,通知交易见证管理员对资审人员身份进行核验后,资审人员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结论。
七、评标
*.组成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工作日,向交易运行组提交评标专家抽取资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的《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评标专家抽取授权委托书》、《评标专家线下抽取登记表》),经处(组)室负责人审批后按中心评标专家抽取工作规范进行评标评审专家线下抽取。
*.评标(审)。
评标(审)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独立开展评标(审)活动。评标(审)前、中、后,交易运行组交易见证管理员根据签批的《进入评标区审批表》,陪同代理机构进入线下评标室送资料、收资料并发放专家费,陪同评标(审)专家进出评标区域,陪同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直至离开评标区域等评标区秩序管理事宜。
*.澄清(如有)
(*)评标(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等需进行最后报价的环节(如有)。
(*)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
(*)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见证。
交易运行组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见证服务标准(**** 年)》等有关规定开展见证工作。评标结束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开标、评标资料复印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版移交交易业务组归档。
八、发布中标(成交或入围)结果公告
代理机构提交中标(成交或入围)结果公告纸质版(加盖采购人公章)、附件(如有)及《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申请表》(加盖采购人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交易管理员对公告进行形式核验,核验中存在的问题*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经修正后提交至交易管理员,交易管理员出具意见提交至处(组)室负责人。处(组)室负责人审核后,处(组)室负责人于*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信息处通过线下发布中标(成交或入围)结果公告,附件在公告附件处一并上传。
九、发布合同公告并办理交易证明书
在发布中标(成交或入围)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限内提交合同公告纸质版(加盖采购人公章)、合同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及《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申请表》(加盖采购人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交易管理员完成对合同公告的形式核验,核验中存在的问题*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经修正后提交至交易管理员,交易管理员出具意见提交至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于*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信息处通过线下发布合同公告,合同在公告附件处一并上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提供按照模板编辑完成的《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证明书》,经交易管理员、处(组)室领导核验后,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证明书》加盖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证明书专用章后,存档复印件,原件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十、重新评审
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经采购人盖章的重新评审申请及附件至交易运行组预约场地、抽取重新评审专家,专家的重新评审按法规要求进行。
十一、提请评审结果监督检查
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财政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进行后续流程,后续流程按对应流程进行。
十二、发布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废标公告等特殊情况
按照公告发布的流程进行。
十三、资料归档
各处(组)交易管理员按照中心归档流程自行进行归档并移交。
十四、适用情形
该流程适用于邀请招标、询价、框架协议、合作创新、公开转竞谈等不能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当前述政府采购项目可通过线上交易时,按线上交易流程执行,不再适用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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