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25-09-16 00:00:00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核准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研究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加快推进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建设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至备用水源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工程主要由取水工程、输水管线、附属工程、水安全保障措施等四部分组成。
(一)取水工程:古瓦水库库区内新建泵房。泵站建筑物由泵房、出水管、配电房及泵站内外交通系统等组成。
(二)输水管线工程:输水管线起点从泵房出口接出,日均输水规模**万*³/*,接入备用水源水厂原水*万*³/*,接入磨东水厂原水*万*³/*。从泵房出口至分叉点设计流量为*.***³/*,拟定单管输水,管材为钢管,管径为******(钢管),管长为*.****,流速*.***/*;从分流点分别接至来宾市磨东水厂已建输水管(滨江西路南侧绿化带下)和备用水厂进水口的设计流量均为*.** *³/*,拟定单管输水,管径均为*****(钢管),长度 *.*****,流速*.***/*。
(三)附属工程:输水管线上阀门及阀门井 * 座,排气阀及阀门井 * 座,排泥阀及阀门井 * 座。
(四)水安全保障措施:治理区排水、治理工程、治理区挡墙设置。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工程费用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 ***.**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通过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渠道筹集。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六、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有:《研究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作的会议纪要》《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核准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研究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加快推进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建设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古瓦水库至备用水源厂。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工程主要由取水工程、输水管线、附属工程、水安全保障措施等四部分组成。
(一)取水工程:古瓦水库库区内新建泵房。泵站建筑物由泵房、出水管、配电房及泵站内外交通系统等组成。
(二)输水管线工程:输水管线起点从泵房出口接出,日均输水规模**万*³/*,接入备用水源水厂原水*万*³/*,接入磨东水厂原水*万*³/*。从泵房出口至分叉点设计流量为*.***³/*,拟定单管输水,管材为钢管,管径为******(钢管),管长为*.****,流速*.***/*;从分流点分别接至来宾市磨东水厂已建输水管(滨江西路南侧绿化带下)和备用水厂进水口的设计流量均为*.** *³/*,拟定单管输水,管径均为*****(钢管),长度 *.*****,流速*.***/*。
(三)附属工程:输水管线上阀门及阀门井 * 座,排气阀及阀门井 * 座,排泥阀及阀门井 * 座。
(四)水安全保障措施:治理区排水、治理工程、治理区挡墙设置。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工程费用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 ***.**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通过银行贷款、业主自筹等渠道筹集。
五、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系统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六、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有:《研究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作的会议纪要》《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来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来宾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