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10-12 00:00:00
济宁市主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济宁市主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二次)
定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主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二次)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城市水务服务中心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招标类别:施工+设计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济宁市主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道路污水管道缺陷修复工程:济宁市主城区**条市政道路共***处污水管网缺陷问题的修复;*、城区部分濒河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府河截污管道和中部截污管网共计约***米渗漏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对***号污水泵站的配电系统、格栅机和潜污泵等机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对污水泵站配套部分污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包括疏通管道、防坠网更换等;*、南郊污水处理厂**.*平方公里管网诊断所发现问题的修复(约***万元)等。 |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主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时**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 |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丽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山东煜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 |
| 设计费报价 | **% | **.*% | **.**% | |
| 建安工程费报价 | **.*% | **.**% | **.**% | |
| 质量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 工期 | ****年**月**日之前 | ****年**月**日之前 | ****年**月**日之前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北京融合环保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韩颖杰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冀**************** |
| * | 于建国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丽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天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彭嵩越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 付丹丹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煜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兰贯一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 * | 胡杨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及*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室。评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 |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受异议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 |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