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25-10-11 00:00:00
项目名称 | 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项目设备及材料资产处置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委托方 | 珠海大横琴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 |
公告开始日期 | ****年**月**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批准机构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项目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项目设备及材料资产处置项目(第二次),中标人负责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的平衡阀、轴流排烟风机、箱变带高压开关柜、电缆等物资处置。资产处置内容及数量详见设备及材料资产清单。中标人需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项目交易底价为*,***,***.**元,涨价幅度为**,***.**元/次,竞价保证金为***,***.**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委托方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资格审核联系人 | 钟肇康 |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 ***********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 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现场查勘时间为****年 ** 月 ** 日上午**:**至**:**,地点为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环岛西路***号),联系电话:***********;联系人:曹工。查勘安排及需提供资料详见附件《现场查勘行程安排》。查勘完成后,竞买人需按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章齐全的有效的《现场查勘确认表》递交交易平台。未提供《现场查勘确认表》的,视为无效报名。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项目设备及材料资产处置合同》完毕。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委托方收到竞得人资产处置价款及确认竞得人支付资产评估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竞得人组织开展处置资产的接收工作并在**个日历天内完成资产接收(含处置资产清运(清运期间做好成品保护)、现场清理完成等工作),逾期办理的作竞得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处置资产的运输、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管理、装卸、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价款由处置资产的处置价款和处置资产的评估服务费(处置成本)两部分组成,其中:处置资产的处置价款为固定价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任何理由而增减。评估服务费用为*,***.**元(含税),税率为*%。 *、资产处置价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当一次性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非税收入代收专户支付合同约定的资产处置价款(扣除代扣代缴税费)。竞得人支付资产处置价款时应当先按税法规定代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向税务机关申报及缴纳资产处置收入涉及的相关税费后(具体税种及税率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将资产处置价款扣除代扣代缴税费的余额支付至珠海市粤澳深度合作区非税收入代收专户。若因竞得人代扣代缴错误导致委托方损失的,竞得人应全额赔偿。处置资产属于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 *、资产评估服务费:竞得人应当按《资产评估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另行直接向评估单位支付合同约定的资产评估服务费。 *、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钟肇康,联系电话:************。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横琴先进智能计算平台项目设备及材料资产处置合同》。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完成现场查勘,提供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查勘确认表》。(竞买人按附件《现场查勘行程安排》进行查勘,并按要求提供《现场查勘确认表》,签章后上传交易系统)。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签章齐全有效的《现场查勘确认表》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上报名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上报名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限时报价期:****年**月**日**时**分开始,限时报价期***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莫楚扬、杨铠榕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第*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栋*楼窗口。 | |||
备注 | |||
本项目由委托方资格审查,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