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0-13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年度采暖期内经营期间产生的炉渣 | 转让底价 | *.****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金雀山路***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价款支付要求 | 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预付交易价款人民币**万元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价为**元/吨为黑渣、白渣两项标的单价之和,其中黑渣挂牌单价**元/吨,白渣挂牌单价*元/吨,每项标的挂牌单价占比为**:*。本项目挂牌期满后如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起始价为总挂牌单价**元/吨,加价幅度为*.**元,每项标的单价的增值部分按每项标的挂牌单价占总挂牌单价的比例对总增值额进行分配计算,即每项标的成交单价=总成交单价×每项标的挂牌单价占总挂牌单价的比例。 *.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为转让方****年**月*日至****年*月**日所产生的炉渣,具体重量以交割时过磅为准。其中,黑渣预计重量约*****吨,白渣预计重量约*****吨。 *.成交价款为合同期内每项标的成交价款之和。每项标的成交价款=每项标的成交单价×实际过磅吨数计算。 *.价款结算方式: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预付交易价款人民币**万元,每项标的资产交易价款以最终成交单价,按照每次装运量,据实结算。 *.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事项详见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同泰资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杜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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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预付交易价款人民币**万元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交易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如受让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情况,转让方在合同到期日次日起*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如受让方存在违约行为,根据实际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可部分或全部扣除受让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依法向受让方追偿,受让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以预估挂牌总价(预估挂牌总价为每项标的挂牌总价之和,每项标的挂牌总价=每项标的挂牌单价*每项标的预估吨数)的金额作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向中心交纳基础服务费,不作调整。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具体重量以交割时转让方的过磅服务企业过磅称重为准,每项标的资产交易价款以最终成交单价,按照每次装运量,据实结算。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不得进行转包。若转让方发现项目转包,则合同终止,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若受让方不能满足转让方的清运要求或者不服从转让方管理,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受让方应无条件撤离。因受让方清运不及时导致标的资产存放胀库的,转让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考虑到标的质量、销售的淡旺季、雨雪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能够按转让方要求清运标的物,特别是供暖季和恶劣雨雪结冰天气时及时清运,确保存放不胀库,同时保持场地清洁,并自行承担装卸、运输及存放等一切费用。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要求运输标的资产,自行准备装卸、运输等器具与机械等所有作业器具,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日产日清,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搬运标的资产出厂必须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如在对转让标的装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每次标的资产过磅完成并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环保等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须自行了解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转让方要求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标的资产后,炉渣的处理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受让方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身或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利用单位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炉渣的固废处理资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炉渣的固废处理资质,如受让方不具备固废处理资质,需提供与本项目标的资产处置利用单位签订的固废处理合同及利用单位的相应固废处理资质证明材料。如受让方不符合上述要求,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并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间,受让方需次月**日前提供上月相同固废处置数量的销售发票或提供有处理资质企业的过磅单且数量与转让方过磅数量相同,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固废处置数量与实际转运数量不符的,按照**元/吨补缴环保税金,且承担转让方由此产生的环保处罚金。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转让方要求的资质与条件,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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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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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西安路*号玺悦大厦*座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瑞峰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临沂恒源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煤渣挂网处置申请》的批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