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荔波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9-22
贵州/黔南州 招标采购
新闻资讯 荔波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贵州/黔南州-2025-09-22 00:00:00

荔波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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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荔波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主管部门同意,拟对荔波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荔波县****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服务采购
  2. 资金来源:《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号)
  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随本公告同步发布) 
  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万元(响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 报价组成:培育服务报价包含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场地租赁费、课酬费、讲义资料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即“一价全包”,询比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7.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三条“采购需求”
  8. 服务期:详见第三条“采购需求”第四点“时限”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响应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为准,随本公告同步发布);

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响应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为准,随本公告同步发布)。

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响应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响应人为培训机构的: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等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②响应人为学校的:须具有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响应文件。
  2. 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响应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对应格式;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以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对应格式为准;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以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对应格式为准;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以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对应格式为准;

⑥响应人信用信息:响应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采购需求

(一)培育任务

全县范围内开展培育高素质农民***人,粮油类常规班*个。

(二)培育对象

*.面向荔波县辖区内农民群体(含三类情形:①外县户籍与本县居民结婚,且在本县连续从事农业生产*个月及以上;②外县户籍但长期(连续*个月及以上)在本县从事农业生产;③外县户籍在本县注册粮油类农业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担任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 

*.身份要求:具有农村户籍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年龄要求:***** 周岁(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能适应田间实训及无人植保机操作体力需求)。

*.文化要求:初中及以上文化,具备基础读写、理解能力,能掌握理论知识及设备操作说明。

*.产业关联:直接从事或计划从事粮油(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生产经营,优先选择粮油种植大户、粮油类家庭农场成员、粮油专业合作社社员。

(三)培育服务内容(全流程培育体系,聚焦“* 天集中+半年跟踪+双证认证”)

*.培训学时及课程:粮油常规班培训学时不少于 **个学时(一天按 * 个学时计算),合理配置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占比,综合素养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 **%、能力拓展课程 **%。

*.师资及教材:每个培训班授课师资应具备相应课程的专业条件(含粮油专家、大疆认证无人机教练,其中大疆认证无人机教练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资质证明),授课符合课程主题需求,授课方式易于农民接受,教案内容通俗实用;每个培训班授课师资不少于*人,培训教材不少于*本。 

*.后续跟踪服务半年,根据学员需求建立台账,全员开展线上或线下服务 * 次以上,其中对 **%以上重点学员开展线下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 次以上,****年**月底前完成全员线上或线下基础跟踪服务*次以上。

*.考核认证(双证获取保障):组织*** 名学员(* 个班)参加双证考核,确保全员最终考核通过率***% ;负责考前辅导、组织考核及证书办理,学员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发放民航局《无人驾驶安全操控合格证书》、深圳大疆创新《植保无人机操作合格证》;对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免费提供补考培训及考核机会,直至学员取得证书;需提供考核证书发放签收表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

*.宣传报道:广泛宣传荔波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成果,写培训简报*篇(含典型案例 * 篇),其中县级以上媒体报道 * 篇,在贵州日报、天眼新闻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 * 篇。需提供报道截图(含官方发布链接)或纸质剪报作为验收依据。

*.成果:学员农业生产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培训合格率**%以上,所有培训基本数据信息 ***%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学员通过系统和“云上智农 ”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和满意度评价,满意度、参评率**%以上。

*.考核验收:培训完成后,培训机构提出验收申请,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贵州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细则(**** 正式发布版)要求,对培训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果、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时限

**** 年 **月**日前完成理论课程及实操实训阶段培训任务;**** 年* 月 ** 日前完成后续跟踪服务任务。

(五)培育费用与支付方式

*.培训费用:本项目培训费用通过询比采购确定,以最终中选价为准,具体见双方合同。

*.支付方式:支付周期、比例及条件等,由询比人与中选响应人协商后在合同中明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人。

五、报名及获取询比文件的方式:

*.询比资料组成:需按附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 “响应文件组成目录明细” 准备,核心包含①营业执照 /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办学许可证或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内);④其他需补充的资质证明材料(如需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另附对应声明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询比资料提交:响应人将询比资料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一式*份,加盖公章),报送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荔波县玉屏街道樟江办公大楼第二办公区***室,蒙女士************;询比资料接收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以快递送达并签收的时间为准,节假日不顺延);逾期签收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不予受理。 

*.中标响应人确定:由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小组,召开询比评审会;对符合“*家及以上且满足培训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询比,先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响应人所提供的询比资料,再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专家按照附件*《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至*家响应人作为成交候选响应人。 

*. 评审结果公布:由本项目评审小组对各参与询比响应人报送的询比资料进行现场拆封、现场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小组将评审结果报送荔波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与本公告发布媒体一致)发布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异议方需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佐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咨询方式:询比项目未尽事宜可电话或到办公室现场咨询;联系人:蒙女士;联系电话************。

六、发布公告媒体

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本公告相关附件同步在该平台发布,响应人可自行下载)


附件:*.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响应文件的编制.****


荔波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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