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公路部分)(施工)补遗书01号
2025-10-11
海南/三亚 招标采购
关于国道G225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公路部分)(施工)补遗书01号
海南/三亚-2025-10-11 00:00:00

关于国道****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公路部分)(施工)补遗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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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公路部分)(施工)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国道****塔岭至海角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公路部分)(施工)(项目编号:********************)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月**日开标。现发布第**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或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规字〔****〕*号),本项目适用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根据细则第四条内容,招标人应向投标人告知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手持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进行拍照,将照片和签字捺印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签字人的职务证明函(格式不限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放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当中。②待招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将组织对拟中标单位开展清廉谈话,被谈话人员为中标单位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签字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其他负责人如副总经理和海南区域负责人参加谈话,授权书应当明确具体投标的项目和受托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本人手写签字,谈话具体时间招标人将另行通知。★③若拟中标单位未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要求参加清廉谈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注: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及参与。”修改为:“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交规字〔****〕*号),本项目适用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根据细则第四条内容,招标人应向投标人告知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手持签字捺印后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见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和本人身份证,正面正对镜头进行拍照,将照片和签字捺印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签字人的职务证明函(格式不限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放入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其他材料当中。并在开标现场以纸质的形式提交上述材料给招标人。②待招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将组织对拟中标单位开展清廉谈话,被谈话人员为中标单位的交通工程清廉项目法律责任告知书签字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负责人。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其他负责人如副总经理和海南区域负责人参加谈话,授权书应当明确具体投标的项目和受托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本人手写签字,谈话具体时间招标人将另行通知。★③若拟中标单位未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工程建设清廉项目告知制实施细则》要求参加清廉谈话的,则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注:若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及参与。”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中“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最近三年度(****年*****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并每年都盈利。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计算。”修改为:“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最近三年度(****年*****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有*年盈利。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计算。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至少担任过*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亿元(含)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修改为:“*.至少担任过*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亿元(含)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至少担任过*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亿元(含)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修改为:“*.至少担任过*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亿元(含)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职务。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其他附件为准。

由于本项目采用“机器管”电子标,开评标时系统会校验文件的一致性,因此,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后,导入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中,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三亚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宏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红、梁其昊

联系电话:*************(海南第二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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