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0-11 00:00:00
都江堰市司法局关于公开采购*********年都江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都江堰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都江堰市司法局采购*********年都江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都江堰市司法局*********年都江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项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公开比选、综合评审,确定*家律师事务所(含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承担都江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年期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期间每个工作日确保指派*名坐班人员(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在都江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值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服务内容
*.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辅导服务。
*.代拟法律文书。
*.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协助开展人民调解或独立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运用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参与法律援助。协助符合条件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及时完善法律服务工作台账。及时反馈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疑难问题、潜在风险等。
*.其他法律服务。根据分中心业务需求,提供公证指引、司法鉴定咨询等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完成市综治中心、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满期后根据司法局的满意度情况及都江堰市财政预算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每年最高限价为*.*万,总价限价为**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律师事务所无不良执业记录,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在近*年内(****年**月至今)无不良执业记录,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申请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上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比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至**:**,**:**至**:**。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都江堰市善政路***号***室;
(三)报名方式:
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原件,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受托人身份信息、受托事项);《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五、结果评选
此次比选根据申请比选人提供资料,比选评审小组按照报价、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承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中选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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