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10-09
重庆 质疑投诉
2025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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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涪财采投〔****〕**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号:大中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平市佩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号喜业花园
被投诉人*:重庆市涪陵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收到补正资料后,经审查,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设置违法,存在排他性条款。评分标准设置违法。非核心功能检测报告成本过高增加企业负担。
投诉请求:请求调查投诉事项涉及的技术条款,修改采购文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部分内容及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涪陵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