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0-11 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阜阳文峰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改造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阜阳文峰支行营业用房原址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情况”,请问所获奖项,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的施工项目”是否太片面,有失公平竞争原则,太具定向性。一般建设项目申报评审获奖周期至少要*年,有时因评审特殊情况,所需时间甚至更长,比如:****年*月*日起,是否这样理解为****年*月*日前所施工的项目申报并获奖也均为无效。这样推算,那么甚至有的****年颁发的获奖荣誉证书落款时间为*月之前也是无效的(因为申报所承接的项目很可能是****年*月**月都有可能)。通常社会上很多建设项目招投标设定时间以获奖荣誉证书时间为准,当然还有很多针对****年建设工程投标项目设定获奖起止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所以综上所述认为太片面,有失公平竞争原则,太具定向性。请问是否能调整为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或所申报获奖项目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荣誉情况”,“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证明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以荣誉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请问:“荣誉证明材料是否为理解为〔荣誉证书〕?
(*)比如:〔荣誉证书〕落款时间为二*二二年九月,但获奖项目名单通知和颁奖文件的时间为****年*月**日,如何界定,是否有效?
答*:获奖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获奖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时间逻辑较后的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本招标文件虽然明确了“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学)会等组织颁发的奖项的情况评分.......”但相关奖项名称均已明确,本招标项目均为装修改造工程,那么请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本次招标是否有效?
答*: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予以认可,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本项目本招标文件业绩案例所定“金融行业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实际为建筑室内装修工程项目,那么定为“金融行业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项目......”是否太片面,有失公平竞争原则,太具定向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法律法规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号)第二条。综上所述,是否能调整为“在国内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装饰工程项目”?
答*: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本身属于金融行业公共建筑装修改造项目,业绩要求与项目相匹配,不具有限制性,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装饰部分报价清单里分部分项以含税价计入,工程汇总里要不要再计*个点税了?
答*:工程汇总不计*个点的税。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