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挂牌披露
2025-10-11
内蒙古/阿拉善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挂牌披露
内蒙古/阿拉善-2025-10-11 00:00:00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发布时间:********** **:**:**
项目名称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 挂牌截止日期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 权利性质 划拨/其它
土地使用权面积 ****.**㎡权利人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
评估情况 评估价 土地***.****万元,地上建筑物***.****万元,合计***.****万元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内蒙古佳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底价 *******.**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额济纳旗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布和巴特尔

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

特别
告知

*、本次转让标的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南路以东、环城南街以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蒙(****)额济纳旗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上显示的房屋权利性质为划拨/其它,用途为科教用地,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标的评估报告结果显示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地价***.****万元,地上建筑物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总价***.****万元,合计***.****万元。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根据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额济纳旗自然资源局关于 ******** 地块用地指标的说明》:土地性质为科教用地,现行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控制指标,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布和巴特尔 ***********。

*、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告中披露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最终按照实际情况执行。

*、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按现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转付交易价款。

*、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接,交接前相关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相关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协助受让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除土地出让金外,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主体分别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联系人:布和巴特尔 ***********
挂牌期间: 项目挂牌期间 **:*****:**
勘验地点: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 至 ********** **:**:**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下载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受让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均未报价的;(*)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以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为准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

受让申请书.***

授权委托书.***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忠泽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间
咨询地址 阿拉善盟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室
技术支持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 李经理:***********
其 他 勘验联系人:布和巴特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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