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龙岗区变更公告2025-10-11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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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龙岗区变更公告2025-10-11
广东/深圳-2025-10-11 00:00:00
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第*次变更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变更为 ****年**月**日 **时**分**秒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变更为 ****年**月**日 **时**分**秒
结束日期****年**月**日 **时**分**秒 变更为 ****年**月**日 **时**分**秒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变更为 ****年**月**日 **时**分**秒
其他补充说明 变更为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引进承租方。物业概况:招标物业面积共计***.**㎡,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资产权属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元汇入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无法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不允许联合承租,不允许转租、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分租。
*、按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派遣人员,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
**、物业是否空置:目前场地为绿化草地,物业现状非在租。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答疑/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日(日历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日(日历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日历日)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认为招租公告或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变更为 线上报名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变更为 ****年**月**日 **时**分**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
起始日期****年**月**日 **时**分**秒结束日期****年**月**日 **时**分**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其他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停车场
面积/数量***.**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商业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出租期*年(*年+*年(即合作期满*年根据服务情况等综合评价,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年))
响应有效期**个自然日免租期*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元/年租金的递增第*年至第*年期间,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商业用地
履约条件*.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年+*年,即合作期满*年根据服务情况等综合评价,决定是否继续与承租人合作*年。若履约情况未达到服务标准,招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服务期限内,招租人有权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市政建设需要、或各公园建设、管理、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减少、增加数量,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并不得向管理单位索要前期投入补偿。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但因上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市政建设需要、或政策因素导致承租人减少、拆除设备设施而产生的赔偿/补助/补贴由承租人享有;
*.承租方的义务必须包含充电桩日常运营管理、用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合规管理、服务管理、报表分析等模块,并配合公园、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租赁区域的管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承租,禁止分租、转租,不得进行与充电服务无关的业务,不得利用该场地从事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
*.租赁场地及充电场地内在建设期间的卫生及投运后设备设施的外观、内部维护由承租人负责,但投运后整个场地的卫生、由招租人统一清理。租赁场地及充电场地内消防设施应满足消防安全的相关标准。充电站建设、运营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因承租方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伤病,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承租方需保证充电运营服务的电费、服务费价格及停车优惠在用户使用前可有明确渠道(如公众号、小程序、地图软件等)查询,做到明码标价;
*.承租人经营服务时间应与龙城公园活力谷停车场开放时间同步,且在公园开放期间内,充电场地须保持全天候正常开放运营;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属于政府办公场所,为保障正常办公秩序和安全,充电站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对外部车辆及人员开放;
*.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应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第一年的*个月租金,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未按期提交履约担保的,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承租方须执行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等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
**.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设备设施外观负责,不得有损市容市貌,不得有超过标准要求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招租方的监督;
**.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场,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交接完毕方可退场。如未提前书面告知或影响到招租人正常服务工作的,招租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引进承租方。物业概况:招标物业面积共计***.**㎡,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资产权属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元汇入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无法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不允许联合承租,不允许转租、未经招租人同意不得分租。
*、按项目实际情况配置派遣人员,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订后**个自然日内。
**、物业是否空置:目前场地为绿化草地,物业现状非在租。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答疑/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日(日历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日(日历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日历日)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认为招租公告或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第一年的*个月租金。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则项目流标。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项目流标。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项目流标。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评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分租、转租(在应答文件\六、项目条件证明材料\(一)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应答);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应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转租、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各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由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意见以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交易保证金

金额*,***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号
联系人黄工;廖工联系方式*************;*************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意向承租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意向承租人(投标人)不得以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条款详见《龙岗区龙城公园活力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大院停车场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协议》,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审批或行政许可手续的,由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办理,招租方协助。
*.服务期限内,招租人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需要,提前终止协议,成交人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成交人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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