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澄清文件
2025-10-11
广东/佛山 变更澄清
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澄清文件
广东/佛山-2025-10-11 00:00:00
广东/佛山-2025-10-11 00:00:00
佛山(三水)新材料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修改“第二章 招标公告”中“工期(交货期)”中的以下内容: 工期(交货期),原内容:本项目施工工期为***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修改为:本项目施工工期为***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