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11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0-11 00:00:00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温江区新建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韵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号*栋*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政通东路海科大厦*号楼*****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年温江区新建学校图书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存在明显指向性、倾向性、歧视性条款和妨碍有效竞争的不合理内容,严重限制与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及产品供应商,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原则。

投诉事项*: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要求★(三)书目要求投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拟采购书目(见系统附件)”提供相对应的参数,包括:序号、书名、****号、出版社、定价、出版时间、类别(**个基本部类)供应商填写投标书目,以电子文档格式递交。(注:投标人提供的书目序号和书名与采购人提供的“拟采购书目”的序号和书名保持一致)。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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