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横山河小而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11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三山经济开发区横山河小而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10-11 00:00:00
三山经济开发区横山河小而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
三山经济开发区横山河小而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横山河小而美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龙窝湖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科技大楼 

中标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

刘欢伍云飞、张正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质疑和投诉的联系人:强文花 联系方式:*********** )

名称: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村发展局   

地址: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楼*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花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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