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展馆设计及施工单位公告
2025-07-28
福建/龙岩 招标采购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5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展馆设计及施工单位公告
福建/龙岩-2025-07-28 00:00:00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展馆设计及施工单位公告
来源: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开展****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农质安(优)〔****〕**号)和《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筹备参加****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通知》(闽绿〔****〕*号)文件精神,****年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将在*月**—**日我省厦门国际会展中心**、**馆举办。

  展会期间设置面积约***平方米的上杭特装馆,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充分展示我县创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整体推进试点县成果,促进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创新供给、提升消费,扩大品牌知名度,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为做好产销对接活动上杭特装馆布展工作,现在上杭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招募展馆设计及施工单位,招募公告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确定一个中标方案,中标方案为此次展馆布展设计及施工单位,展馆布展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展馆场地租赁费用、整体设计、展位规划、装修装饰、电气安装、多媒体设备安装调试、展具租赁及现场施工等,同时确保展馆按时交付使用,并符合活动要求及相关安全标准。

  项目总包干价不高于**万元人民币(含税),内含展馆场地租赁费,每平方米***元,计*******=*****元。

  展馆设计及施工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具备相关业务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展馆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报价单

  请有意向单位于****年*月*日(星期一)前向上杭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联 系人: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吴加先  

  联系方式:电话 ************   

  邮 箱 *************@***.***

  联系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北环中路**号

  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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