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5-10-11 00:00:00
剑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剑公资交土挂告〔****〕***号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号)规定,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供地方案 编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 限高 | 建筑 系数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剑自然资供(****)挂字**号 | **************************** | 剑阁县普安镇金剑工业园区 | ******.** | 工业用地 | / | 不小于**% | 不小于*.* | 不大于**% | ** | **** | **** | ** |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需在土地成交后一个月内成立属竞得人全资出资的新公司。
(三)根据川办发(****)**号和剑府办发(****)*号文件要求,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按“标准地”供应,竞得人在签订本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园区主管部门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利用投资协议。明确按照其他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小于*万元/亩,容积率不小于*.*,亩均产值不小于***万元/亩·年。
三、成交规则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公告、挂牌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挂牌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申请人须在完成报名资料提交、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挂牌活动。
五、挂牌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前通过申请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七、提交申请和资格确定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提交纸质资料,申请人须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号)向我局提交纸质书面申请。竞买人须自行踏看地块现场。
(二)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九、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任选其一)
(一)账户名称: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银行: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账户名称: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支行
(三)账户名称: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保证金
账 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阁县支行
十、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