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5-10-11 00:00:00
荻泾水闸安全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宝山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荻泾水闸安全鉴定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要求:
(*)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根据财库〔****〕***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荻泾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招标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宝山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荻泾水闸安全鉴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交付地址:宝山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
*、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购预算金额:******.**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宝山区门户网站”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获悉须提供如下材料:
(*)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上传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于************:**:**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宝山区牡丹江路***弄**号*楼进行现场审核,磋商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弄**号*楼
*、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弄**号*楼。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宝山区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宝山区海洋堤闸管理事务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槿超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号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弄**号*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文浩 | 联系人: | 沈夏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