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均胜工业园选取电力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2025-10-11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原均胜工业园选取电力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5-10-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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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均胜工业园选取电力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

采购项目原均胜工业园选取电力维保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采购人为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项目名称:原均胜工业园选取电力维保项目

二、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预算金额: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完成招标人指定地点所需变压器运维监测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 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结果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投标单位须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询比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起****年****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询比文件。未下载询比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询比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系统使用费***元,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五、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或致电技术支持:*************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老师

代理机构:宁波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新明街道新城国际附楼***

联系人:戴工、俞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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