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11 00:00:00
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领科(重庆)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正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被投诉人*: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的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因素中针对体系认证的加分条件,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行无关;也与项目服务质量不相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的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因素中针对各项体系认证的加分条件,涉嫌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属于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投诉请求:投诉人请求贵局依法对招标文件中设立评分条件进行核实并责令采购人更正或删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加分条件,以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投诉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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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潼南区中医院保洁、洗涤、运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领科(重庆)智慧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古溪镇正街**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中医院
被投诉人*: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的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因素中针对体系认证的加分条件,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行无关;也与项目服务质量不相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标标准的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的评分因素中针对各项体系认证的加分条件,涉嫌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属于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投诉请求:投诉人请求贵局依法对招标文件中设立评分条件进行核实并责令采购人更正或删除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加分条件,以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