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0-11 00:00:00
点军区财政局关于对宜昌市点军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建筑业企业总部八楼***
当事人*: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鹏顺城市之光**楼
三、基本情况
(一)、监督评价总体情况
*、监督评价对象
我局从****年在本地执业的代理机构内,随机抽取了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家社会代理机构为被检查对象,分别从其****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抽取*个项目进行检查,并按照《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开展专项督查。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领域是否存在“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抽查项目和检查情况来看,*家代理机构证照齐全,登记信息真实,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硬软件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基本上能满足要求,采购文件未出现明显倾向性及排斥性内容,采购项目能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实行电子化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执行较好,所有项目均未向投标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程序也比较规范。
*、检查程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处理处罚*个阶段进行。*月份,我局向被检查单位送达了检查通知,被检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了自查报告及被抽查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通过对被检查单位书面材料的审查及到被检查单位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检查指标体系编制了工作底稿,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确认。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理费收取问题
检查发现,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个别项目未明确代理费收取金额,个别项目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未按照载明的收取方式及标准收取。
*、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公示、履约验收工作
检查发现,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未协助采购人编制履约验收方案、未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公示;未协助采购人及时完成合同公示
*、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文件商务评议市场信用中,将***级信用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采购文件商务评议中,将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作为评审因素。
*、档案整理问题
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档案未归档。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要求各代理机构整改,并将整改方案落实措施情况书面报告点军区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点军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