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2025-10-11 00:00:00
距报名截止剩余:
招标公告发布: ********** **:**:** 至 ********** **:**:**
投标文件递交: ********** **:**:** 至 ********** **:**:**
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绥宁县李西双园大米厂书面来函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了不影响我校学生正常就餐,现我局向第二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现将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一)、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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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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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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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绥宁县中小学校食 堂大宗食材采购 (大米包一至包 三)(第二次)第 二片区 |
大米 |
赵家村 |
按招标文 件要求执 行 |
预估学生 ****人最 终按实际配 送结算。 |
*.**元/斤 |
(二)、成交信息
包二:供应商名称:湖南绿城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术开发区金荣望城科技产业园 ** 栋 *** 室
中标(成交)单价金额:*.**元/斤
评审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宁县教育局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号
联系人:李莉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号一楼门店
联系人:尹艳君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