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东南隅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2025-10-11
河北/保定 招标采购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东南隅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河北/保定-2025-10-11 00:00:00
公告代码: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 *
项目名称: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东南隅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采购联系人: 王浩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 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雄县
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东南隅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雄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采购人地址 :雄县雄州路***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中国共产党雄县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弘德云建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现代产业区新华产业园**********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盛+************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古州城遗址位于河北省雄县南**公里的鄚州镇古州村及周边,南距鄚州古城北城墙***米左右,西距白洋淀淀边****米,遗址内有赵王河东西向穿过,遗址南部有小白河自南向北汇入赵王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考执字【****】第**号),考古发掘面积为***平方米。
采购数量:*
项目实施地点 :雄县
供货时间:至****年**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县古州城东南隅道路遗址考古发掘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该项目需要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批准的考古发掘资质,具有较高较特殊的专业要求。 根据本项目的需求特点,考古工作的延续性及“考古发掘证照”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该项目应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服务。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体育场北路*号院*号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当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打印页。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主,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考古勘探能力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执行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 **:** 至 **:**,下午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采购文件售价:*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公示期限:**********至**********
财政部门地址:雄县鑫义路**号
项目联系人:刘盛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注意事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则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各平台,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支持北京 **雄安政采版和河北**,请供应商合理预估**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 ** 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 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办理电话:**********。 *、请供应商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一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则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 一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一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一**锁签章加密形成.***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 *****. *、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 **** 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一进入对应项目一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一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技术支持电话:*****。*、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刘盛************,邮箱:*************@***.***;采购人:王浩,联系方式:************。*、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