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服务更正公告(一)
2025-10-11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服务更正公告(一)
安徽/合肥-2025-10-1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调查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无。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评分方法的询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第*、*、*包评分标准******;投标人实力:第①条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名录******;。农业农村部未开展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名录收录或入库工作,因此建议①条评分办法修改为:投标人实际参与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服务项目合同业绩或其他相关材料******;。
答:不予修改。根据《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管理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号)要求,省市自行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名录收录或入库工作。本评分项要求的是投标人具备与检测相关的综合能力,入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机构名录为多项可选条件之一,并非强制性条件。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投标人只需满足所列四项资质中的任意两项,即可获得相应分数,且调查采样业绩已在评分办法******;投标人业绩******;中列明,不重复设置。

*.更正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注: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李工、任工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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