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醉美梯田 ·龙江画廊”农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澄清通知 变更通知
2025-10-11
云南/保山 变更澄清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醉美梯田 ·龙江画廊”农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01号澄清通知 变更通知
云南/保山-2025-10-11 00:00:00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醉美梯田 ·龙江画廊”农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号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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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醉美梯田 ·龙江画廊”农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号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醉美梯田 ·龙江画廊”农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报价方式:(*)由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号》等规定”。*、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施工部分(*)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编制依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因计价规范变更招标文件表述有误,应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云南省过渡期实施规定》的通知(云建科(****)**号文)及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政府指导性文件及与其配套的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文件、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等进行计量计价”。其余内容不变。

该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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