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
2025-10-11
湖南/邵阳 招标采购
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
湖南/邵阳-2025-10-11 00:00:00

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大米包一至包三)(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绥宁县李西双园大米厂书面来函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为了不影响我校学生正常就餐,现我向第二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现将中标结果更正如下: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包号

包名称

标的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包二

绥宁县中小学校食

堂大宗食材采购

(大米包一至包

)(第二次)第

二片

大米

赵家村

按招标文

件要求执

预估学生

****人最

终按实际配

送结算。

*.**/斤

(二)成交信息

包二:供应商名称:湖南绿城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术开发区金荣望城科技产业园** 栋 *** 室

中标(成交)单价金额:*.**元/斤

评审得分:**.**

更正日期:****年**月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绥宁县教育局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号

联系人:李莉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绥宁县长铺镇川石开发区*********号一楼门店

联系人:尹艳君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本公告自发布之起*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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