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口升学实验部教室改造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0-11
2025-10-11
河北/邯郸 质疑投诉
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口升学实验部教室改造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0-11
河北/邯郸-2025-10-11 00:00:00
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口升学实验部教室改造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口升学实验部教室改造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被投诉人: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涉县河南店镇岩头村
被投诉人: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涉县铜锣湾广场**号楼(维港公馆*座)***室
当事人:九江市甘棠合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赤乌中路、电力路西侧水木京华*幢底商***号
四、基本情况
“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对口升学实验部教室改造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当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甘棠合悦公司向邯郸市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拓代理”)提出质疑。****年*月**日,新拓代理就甘棠合悦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甘棠合悦公司对新拓代理答复不满意,随后针对质疑事项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审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标准违法将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驳回投诉。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涉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文件编号
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涉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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