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10-10 00:00:00
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辆电力配套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新能源车辆电力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四号桥场地、大件垃圾处理中心、五峰中转站及画漫中转站的新能源车辆电力配套设施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发包要求承包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 类证书。在交易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承包申请。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号(交通投资集团*座)****室)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获取发包文件。
四、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交易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必须在交易截止时间前将承包申请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详见发包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申请文件或保证金,发包人一律不予受理。【承包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承包申请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承包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科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
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