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自来水总公司持有的报废物资一批
2025-10-11
湖北/恩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宣恩县自来水总公司持有的报废物资一批
湖北/恩施-2025-10-11 00:00:00
湖北/恩施-2025-10-11 00:00:00
宣恩县自来水总公司持有的报废物资一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宣恩县自来水总公司持有的报废物资一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宣恩县自来水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交纳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在支付完全部应付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现场完成处置设备清点及移交工作,并与转让方签订《移交确认单》。标的物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单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若竞价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单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 *、成交后,若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立勤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立勤资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且不持任何异议。 *、转让方就本次设备处置项目提出如下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当遵从:(*)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完成所有的拆卸、搬运、运输、清场等工作,并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因设备搬运、运输、拆卸、作业保险、清场等工作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清运,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以踏勘时状况为准,若超出规定工作日未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自费将标的转移至其他场地或收取受让方清运超时费;(*)设备拆卸、搬运、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照挂牌公告中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交通、环保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与转让方及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无关;(*)设备清运工作实施过程中不得搬运与本次处置无关的设备及物品,一经发现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责令受让方赔偿或恢复原状,若受让方拒不配合,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上述行为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