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0-11 00:00:00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美诚广场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和美诚广场业主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中修维修专项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合同履约期限 | 最高限价 |
一 | 和美诚广场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改造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 | **.****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发售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利时金融大厦*座****室,吴云,*************,邮箱:**********@**.***);注:投标人采用电汇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招标代理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号码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导致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资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邮箱:**********@**.***):
(*)投标人为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的在满足第(*)款要求的基础上另须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字)。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①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②必须以总公司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部或个人等均无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利时金融大厦*座**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利时金融大厦*座**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和美诚广场业主委员会
招标代理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利时金融大厦*座**楼****
联 系 人:吴云、王政、梅洛、丁哲杰、毛旭君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