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10-10 00:00:00
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成交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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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启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号创业中心*号楼****室
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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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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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蚌埠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蚌埠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至规划的发布。且****年**月**日前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年*月**日前完成报批稿。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晓峰(组长)、姬庆伟、曹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质疑必须是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被授权人,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或***,可编辑模式)发至*********@**.***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教育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荣盛时代广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采购人代表)、王贞(项目负责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