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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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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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建设的高亭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舟山宇臻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孙小磊,投标报价:*******.**元,得分:**.*分,工期:***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康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武亚玲, 投标报价:*******.**元,得分:**.**分,工期:***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华成永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建荣, 投标报价:*******.**元,得分:**.**分,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中,评标专家发现浙江联强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项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浙江联强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专家发现浙江双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项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第①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浙江双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在综合评审时,评标专家发现浙江大显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资料员“阮文海”未提供****年*月、****年*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经系统质询,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项否决投标的情形(*)其他第⑥条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浙江大显建设有限公司的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岱山县建筑业管理科联系电话:************
招标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