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5-09-30 00:00:00
关于三溪乡溪源村村民公共活动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民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三溪乡溪源村村民公共活动广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溪乡溪源村村民公共活动广场建设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村居基础设施,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场地面积约****平方米、浆砌石档长约**米、卵石城墙护栏长约***米、公共厕所*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三溪乡溪源村村民公共活动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概算表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