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10-10 00:00:00
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
同类项目: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
同类项目: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编号:**************)进行磋商。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启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
*、主要内容: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
*、成交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黄山勇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精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过程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歙县“两山”转化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成交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补充通知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编号:**************
二、澄清、修改内容
卖花渔文旅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非遗民俗体验区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编号:**************),现通知如下:
本项目工期为:**日历天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采购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此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歙县新安江乡村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