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采区本级] 关于2025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2025-10-10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企采区本级] 关于2025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温州-2025-10-10 00:00:00
浙江/温州-2025-10-10 00:00:00
关于****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来源: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一、 更正人名称: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年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采购文件调整
六、更正事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点 | *、投标人应取得环评批复等相关手续(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环评批复的相关手续复印件,且加盖有效公章);投标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等级为三级及以上(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若为代理商,则提供生产厂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的相关手续,且该复印件须加盖有效公章);投标人应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提供环保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应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若为代理商,则提供生产厂家“三同时”验收的相关手续,且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 | *、投标人应取得环评批复等相关手续(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环评批复的相关手续复印件,且加盖有效公章);投标人应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提供环保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应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若为代理商,则提供生产厂家“三同时”验收的相关手续,且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幢***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投诉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