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0-1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新浪开展网宣合作
拟采购的项目说明:金华市委网信办网络传播处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新浪微博,作为开放式社交媒体平台,拥有热点热议、舆论场的属性。微博月度活跃用户高达*.**亿,日活用户*.**亿。微博热搜已经成为舆论热点事件的风向标,而“微博有声量,社会有热点”也已成为行业共识。为精准用好网络传播平台,切实提升宣传工作的有效性,推进我市网络正能量传播工作,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拟与新浪平台开展网宣合作。
*、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浙江)是新浪在浙江的唯一全资子公司,被授权为中国浙江地区广告代理。整合了微博、新浪门户网站**端、***端、***端等多平台,拥有高度匹配的传播受众。新浪浙江根植于浙江省内本地服务,站内全网矩阵账号**+,粉丝数超过****万+,打造了多个破亿热点话题,并协同省市区各单位、企业品牌、展会机构、媒体等打造了多个优质项目。
*、****年项目实施以来,在我市网上正能量传播发面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在“一带一路金枢纽”活动策划的“金彩一带一路”登榜全国热搜第*位,话题阅读量达****万,互动量*.*万。
综上所述,由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凤起路***号中豪五福天地*幢*单元 **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王杰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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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合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