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0-1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潮新闻(钱江晚报)开展网宣合作
拟采购的项目说明:金华市委网信办网络传播处宣传服务。
拟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潮新闻是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推进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倾力打造的新闻传播平台。作为重大新闻传播平台主力战舰,融合浙报集团旗下的浙江新闻、天目新闻、小时新闻三大移动客户端为一体,更集聚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个市以及**个县(市、区)等全省范围的新闻资源,重塑舆论传播格局、重建传媒底层逻辑、重构融合技术底座,构建成为省市县一体化全媒体传播大平台。同时其旗下钱江晚报官方微博常年作为新浪微博总部官方大型传播在浙江省唯一合作的省级媒体账号。
*、潮新闻(钱江晚报)具备强大的内容生产、深度策划与全域传播能力,累计用户超*.*亿,在政务宣传、文旅推广、民生服务等领域具备显著的传播优势。在金华城市形象塑造与正能量传播中成效显著,联合策划推出#徐枫灿的学弟拿下空军招飞全国第一#、#义乌老板娘卖娃衣三个月扩充三间店铺#等话题登上全国热搜,阅读量超*亿。
综上所述,由潮闻天下传媒(浙江)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和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潮闻天下传媒(浙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潮闻天下传媒(浙江)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戴村镇恒达路**号*幢第*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王杰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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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新闻合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