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2025-10-10 00:00:00
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人民政府平桥区龙井乡****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人民政府平桥区龙井乡****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信平财公开招标******** | 道路工程、*型渠及护坡整修工程、污水工程、机井工程、塘坝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 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林州市采桑行政路** 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人民政府平桥区龙井乡****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王智峰 | 豫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肖红海(业主评委)、 许玮(组长)、霍凤 、张萍、胡志文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龙井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传扬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琼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联系人:付宗翠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宗翠
电话:***********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