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0-10 00:00:00
****年度长江职业学院街道口老校区四处公共用房对外招租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公有用房招租项目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校按照湖北省教育厅【鄂教财******号】文件要求,拟对街道口老校区辅助性公共房资产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公告如下:
序号 | 资产编号 | 使用面积 | 建筑物名称 | 房屋座落地点 | 评估指导价/元/年 | 报价/元/年 | 规范用途 |
* | 长职院: 街*** | **㎡ | 街道口老校区临建两层楼二楼 | 珞南街罗南村(地铁*号线*出口约***米) | ***** | 住宿或办公 | |
参加报名单位(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
二、参加竞标获得租赁权注意事项:
*)长职院:(资产编号:街***)面积:**㎡,街道口老校区临建两层楼二楼;
三、缴纳租金及其它费用方式:
*.确定承租户后,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中标单位须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一年租金,由本单位开出统一的国有资产收益票据,由中标人到指定银行办理缴纳租金(一次性直缴国库);
*.承租户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经出租房验收无异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水、电费本单位安装电表,按照国家物价局文件标准统一由出租方统一开出票据收取,缴纳方式,由本单位水电管理部门确定实际使用数量并开出缴费票据后,需要到我单位财务部门进行缴纳;
*.卫生费,每年**元,由学校统一代收取。
四、房屋租赁期间使用范围说明
*、资产编号:街***、住宿或办公,不得作为其他使用。
五、承租禁止范围
*.带有明火作业经营项目例:餐饮、酒吧、制造业、危险业;
*.生产和堆放易燃易爆有刺激性的物品;
*.政府有关部门不允许经营的业态;
*.转租他人或调换、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扩、加、改建承租房屋。
六、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上述房屋均为辅助性公共用房(旧房屋),部分房屋前期已对外出租,承租户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已到期,出租方如有需求继续租赁,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同等报价的条件下,前者享有优先权承租。
七、报名条件
*.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
八、竞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以招标公告为准)。
*、报名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长江职业学招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网址:****://*****.****.***.**/)登录“供应商注册”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长江职业学院招采系统**供应商构操作手册;
(*)供应商完成注册后,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长江职业学招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供应商登录”入口,完成报名。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加盖公章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无。
九、竞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信息:
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以招标公告为准)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号(长江职业学院明德楼***室)。
注:询价当日**:**时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时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信息:
询价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以招标公告为准)
询价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号(长江职业学院明德楼***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 ************
十一、其它事宜说明
*.本单位*处对外出租的公共用房,投标前须踏勘现场,中标单位使用期间的维修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中标人承担,另外在租赁期间可能面临拆迁的风险,参加竞标人需要综合考虑,例:拆迁征用或本单位需要自用时,本单位提前一个月告知竞得者,竞得者在得知后,应在本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场,租金按照已使用的实际据实结算,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竞得者不得要求本单位给予任何性的经济补偿,如未在指定时间内搬出的,本单位有权强制清场,对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竞得者自己承担,同时履约保证金不退;
*.租赁合同签订期限:*年;
*.承租人在实施装修时,应充分了解招标及租赁合同中有关装修、维修、费用等方面的责任约定,保证履行租赁合同,自觉遵守如下几点:
(*)承租人对所租房屋进行防盗设施安装和内外装修(包含门头装饰、空调安装等)时,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其费用自理。
(*)所有装修在合同期满、合同解除、中途退租及甲方对房屋进行拆迁、开发、改造时,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①未形成附合,即没有和房屋结为一体的,如空调、窗帘、吊灯等属于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予以任何补偿。需注意,在安装和拆除的过程中要避免给房屋造成毁损,如房屋造成毁损,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②形成附合的部分,如铺的地板、墙纸、门、房屋顶部瓦、窗户、防盗网等。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能自行拆除。
*.租赁期间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需要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并且承租人在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均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经营或违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如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长江职业学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