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澄清补遗书 变更通知
2025-10-10
云南/文山 变更澄清
广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澄清补遗书 变更通知
云南/文山-2025-10-10 00:00:00

广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澄清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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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澄清补遗书

致各潜在投标:

现对广南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对本项目进行踏勘,提供踏勘现场相关资料给予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审核后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为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人声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图纸等相关资料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给投标人参考的,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招标人不对以上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亦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注:投标人应把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并把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以供查验。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现场踏勘,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自行对本项目进行踏勘。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南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址:广南县莲城镇广南大道***号

采购人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凤凰路*号华宇卧龙府*幢*层*****号

人:李珊珊、谭仲秋

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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