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2025-10-10 00:00:00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约*****颗苗木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林木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海峰 联系电话:*********** |
|||
| 转出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特别 |
*、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风天林草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持有的包头市“三北”工程苗圃苗木,标的包含约*****株苗木。本次转让过程中如苗木的规格、品种、质量、数量发生变化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均不作调整;委托方对该标的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理利用耕地,不得损害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勘验联系人:李海峰,联系电话:***********,勘验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 *、此次转让标的物系苗木,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苗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后,转让方不对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受让方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资产移交确认书》签订前出现自然淘汰情况,转让方按实际存活数量与受让方交接。 *、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场地内规定,如在起挖、包装、装卸、运输等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与转让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关。受让后的苗木起挖、包装、装卸、运输等环节产生的全部费用及与苗木起运相关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采伐装运完成后,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标的转让后,请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沟通开票事宜。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交易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委托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 报名手续 | 附件*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附件*受让申请书.***附件*授权委托书.****现场勘验确认表.****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法: *、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确认受让后由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由中心在*个工作日无息原渠道退还;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海峰 叶经理 |
| 咨询电话 |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 咨询地址 | ||
| 技术支持 | ||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