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复兴镇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高县复兴镇场镇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2025-10-10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高县复兴镇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高县复兴镇场镇人居环境治理项目
四川/宜宾-202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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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中其他说明事项增加以下内容:“一、申请人要求:提供截止比选当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比选人将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申请人需提供*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类业绩),提供多个业绩的以第一个业绩为准;须提供比选公告、比选结果公告、代理合同作为佐证材料。二、拟任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须提供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法律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招标投标法律咨询师或律师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专职技术人员*名: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专用圆章或方章,同时至少*名专职技术人员须提供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工程咨询类相关能力证明材料是指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等类似的单独证书)。三、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无偿提供专家咨询、文件审查、法律援助等相关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收费标准下浮** %计取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有一项不满足或模糊不清的,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相关资料编制成***并签章后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 邮箱:**********@**.***)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比选人以审查合格名单择优选择中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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