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5-10-10 00: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浙江博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万台空压机、清洗机及卷管器的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一江山大道以北、规划道路二东侧 | 浙江博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碧云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万元,淘汰部分老旧落后设备,其余生产设施整体搬迁至新厂区,并新增熔化炉、保温炉、压铸机、加工中心、高架智能仓储系统等生产及辅助附属设施,实施年产***万台空压机、清洗机及卷管器的项目。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生化+二沉”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共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熔化、扒渣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高温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收集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经二级脉冲式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经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收集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性漆喷漆、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废气共同进入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晾干废气、绝缘漆调漆、浸漆、烘干废气共同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挤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固废:危废分类收集、贮存,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破碎机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