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10-10 00:00:00
****年外贸优品中华行(六安站)暨六安市羽毛绒制品展销活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外贸优品中华行(六安站)暨六安市羽毛绒制品展销活动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广播电视报社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广电中心
成交金额:贰拾玖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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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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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年外贸优品中华行(六安站)暨六安市羽毛绒制品展销活动项目 服务范围:****年外贸优品中华行(六安站)暨六安市羽毛绒制品展销活动的整体策划;场馆、洽谈区、电商直播场地的设计与搭建;针对本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活动和专场推介;现场供需对接会的经费保障;人工、物料、施工及安全保障相关费用;邀请客商参展观展洽谈;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进行服务。 服务时间:至****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商务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楼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戚工
电 话:************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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