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0-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包*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黑龙江省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平台建设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天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闽江路**号华鸿国际*号楼*单元****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表三详细评审表》—建设方案(**.*分)设置不合理。
(二)《表三详细评审表》—系统演示(**.*分)设置不合理。
(三)《表三详细评审表》—项目团队(**.*分)设置不明确、不合理。
(四)采购人质疑答复中“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合理;其答复明显是对招标文件内容断章取义,招标文件中的“总公司”一词有歧义。
(五)《表三详细评审表》—安全运维能力(*.*分)设置不合理;采购人质疑答复内容与我公司质疑的上述资质设置不合法无关,任何理由都不能作为违法违规的依据。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五)成立,投诉事项(三)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三)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四)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三)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