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2025-10-10
安徽/六安 招标采购
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安徽/六安-202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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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苏维埃红色医院)医技综合楼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泰康祥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振兴.山河赋**#楼***、***铺

成交金额:贰拾贰万柒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称:血滤机

牌:威高日机装

规格型号:******* *

量:*台

价:******.**元/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中心卫生院

址: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环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沐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环万象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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