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配镜经营权外包项目市场调研
2025-10-10
浙江/丽水 招标采购
丽水市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配镜经营权外包项目市场调研
浙江/丽水-2025-10-10 10:41:18

丽水市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配镜经营权外包项目市场调研

丽水市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张,医院职工****人。****年门急诊病人***.**万人次,出院病人**.**万人次。拟通过对眼视光中心配镜经营权外包,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医院眼视光中心配镜经营权外包。
  2. 项目地址:*号楼东侧+*号楼东北角(暂定)
  3. 项目面积:***.**㎡+**㎡
  4. 经营时间:*:*****:**(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5. 外包期限:三年(暂定)。
  6. 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框架镜(单焦眼镜、离焦眼镜)、角膜接触镜(**镜)、视功能训练产品,供应商能提供的其他配套服务和相关附属产品,并能为患者提供各项便民措施(如配送至病房的服务、购买代寄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在医院同意后方能开展;不得经营医院及上级明令禁止的相关物品等。(所有上架商品的种类、定价需经采购人确认同意)。

二、合作方式:

  1. 销售分成:中标人销售医院允许的产品或服务,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医院收取管理费。
  2. 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作方式。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声明书;
  7.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1. 经营场所的装修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 店铺门头装修风格需经院方同意方可实施。
  3. 经营面积以场地的实际面积为准。
  4. 合作期间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5. 不能将店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6. 合作期内,商铺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收回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费按照实际合作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五、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资料(一份)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声明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合理的合作方案。
  4.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5.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请有意向的公司于****年**月**日**:**前将调研资料寄至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号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周老师收 电话:************ 邮编:******。

六、其他说明

  1.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 商务咨询:采购中心周老师 电话:************

踏勘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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